謊稱有周杰倫、張惠妹演唱會門票 詐欺慣犯騙21人下場出爐

陳姓詐欺犯上網兜售不存在的演唱會門票,被害人付款後遲遲拿不到票,驚覺上當報警提告。(邱立雅攝)

油漆工陳男爲了還債、購買遊戲幣,竟在網路上用多種化名,兜售不存在的火星人Bruno Mars、Aespa、張惠妹、周杰倫門票,成功騙取21人共取得22萬元款項,因陳男毫無迴音,衆人始知上當受騙報警提告,新竹地院依以網際網路對公衆散佈而犯詐欺得利罪對他判刑。

陳男明知自己並沒有火星人Bruno Mars、Aespa、張惠妹、周杰倫演唱會門票,且無出售演唱會門票真意,在網路上以徐百翰、許孝中、黃冠儒等化名,在各演唱會轉讓兜售社團貼文,表示自己有票可賣。

陳男貼文導致21人上當受騙,一共匯款22萬之後,向陳男索取門票或是票證,陳男均遲未迴應,因此向警方報案提告。而陳男獲得22萬元後,拿去償還欠款或向遊戲公司、不詳玩家購買遊戲幣,以此方式掩飾、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去向及所在。

法官調查後,認爲陳男濫用告訴人信賴,侵害告訴人等財產法益,所使用犯罪手法非但直接造成告訴人等之財產法益損害,且一併造成受利用之金融帳戶所有人間接受害,另牽涉不知情民衆接受檢警調查,嚴重破壞社會秩序,且未與告訴人等達成和解。

陳男現涉多起詐欺案件由各地院、檢偵、審中,法官認爲,其中案件有可能可與本案合併執行,等陳男所犯數罪全部確定後,由犯罪事實最後判決的法院所對應檢察署檢察官另爲定應執行刑之聲請,以維陳男權益,減少不必要的重複裁判。

因此新竹地院法官針對陳男於本案,先以網際網路對公衆散佈而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共21件,犯罪所得22萬元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