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艙機車將掛牌上路 停放車格雙北不同調

北市停管處企劃科樑力元指出,「駕艙機車」(圖右)禁止停放在騎樓、禁止騎上人行道,若發現就會依法取締。記者邱書昱/攝影

「駕艙機車」今年下半年有望掛牌上路,不過駕艙機車到底能不能停一般機車格,雙北不同調。北市停管處昨指出,「駕艙機車」未來只能停小型汽車停車格。但新北交通局認爲,只要「停得進去、沒有超出格位」,就允許放機車格。

交通部表示,新法規範駕艙機車得停小型車停車格,但地方政府可依實際停車需求及道路環境自訂規定,最快六月底就能上路實施。

駕艙機車指的是具封閉式車式及方向盤轉向系統的三輪機車,交通部先前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駕駛須具有小型車以上駕照,路權比照小型車,但不得行駛國道及快速道路。

交通部在車輛停車規定中,原定「得」停放於小型汽車格,北市停管處指出,已在三月卅日發函中央修正爲「應」停放小型汽車格,中央未迴文。

「建議民衆下單前,用購買汽車的觀念去思考。」北市停管處企劃科樑力元表示,北市停車空間有限,無法畫設專屬停車格。且駕艙機車的車長二點四七公尺、寬○點九七公尺,且有倒車、變速及車門的設備,若停在機車格,車身會超出道路○點五公尺,若採橫停,也會佔到至少三格機車格位;也禁止停放在騎樓、騎上人行道,違者開罰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停管處表示,汽機車停放方式是地方自治範圍,會先用公告形式維護用路秩序。還是希望中央法規和地方縣市能一致,不希望法規有灰色地帶。

不過,新北認爲只要車輛尺寸未超出格線,就可停放機車格、小型車格與大型重機專用格,希望透過彈性作法,避免駕駛人轉而停放紅黃線或違規佔用道路。

停車營運科長王昶閔表示,機車停車格最大可畫設到長二點五公尺、寬一點五公尺。由於佔用空間較一般機車大,停放收費機車格時,將以機車費率兩倍計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