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兇殺案頻傳…2個月4人被害、3人死亡 最高檢察署說話了

家暴兇殺案頻傳,2個月內有4人被害、3人死亡。示意圖/AI生成

鑑於家暴兇殺案頻傳,2個月內有4人被害、3人死亡,最高檢察署今天表示,將建請主管機關妥善規劃使用如電子手環的科技設備監控防制,在「加害人」於違反保護令時,同步可警示「被害人」以降低受害風險。

近來重大家庭暴力案件頻傳,即使法院已核發保護令,仍發生「被害人」遭加害人傷害或殺害之憾事。7月初,新北市謝姓男子家暴殺害妻及小姨子,7月下旬,臺北市劉姓男子殺害前女友,本月6日,又有嘉義縣黃姓妻子殺夫案,都引發關注。

最高檢根據研究指出,當「被害人」求助、掙脫、聲請保護令時,加害人受到刺激,使「被害人」人身安全遭遇更大威脅,因此,法院若於核發保護令時,對高風險家暴個案輔以科技設備監控,期能達到防止危害發生效果,目前西班牙、法國已有相關機制因應。

最高檢表示,面對家庭暴力,國家應做好保護「被害人」生命與尊嚴的努力,建議唯有積極結合科技力量與跨部門合作,建構有效防護網,才能真正落實對「被害人」生命安全的保障。

最高檢說,鑑於目前災防告警系統在國內已經相當成熟,併爲國人所熟悉運用,主管機關應可規劃善用科技設備。

最高檢表示,對於高風險家暴案件的加害人、被害人進行動態行蹤掌握,建置「主動示警被害人」措施,比照類似災防告警即時通知系統,於加害人違反保護令接近「被害人」或禁止接近區域時,對「被害人」發送示警通知,可強化預防功能,確保「被害人」實質安全,提升保護令實效,防止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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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正署明德外役監使用的電子手環。示意圖。記者王聖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