亟須剷除“開盒掛人”新型網暴養成土壤
戴先任
近日,一名13歲未成年人在網上對一名孕婦“開盒”的事件,讓網絡暴力和數據安全問題再次成爲大家關注的焦點。事件的起因系一網友留言評論某韓國明星的行程,隨後便遭到了粉絲羣體的攻擊和謾罵,一名未成年人甚至對該網友“開盒掛人”,公開曝光了其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家庭住址等諸多個人隱私信息。事件發生後,這名未成年人在某互聯網平臺任高管的父親在社交平臺發聲,向被“開盒”的當事人和公衆致歉。
如果說“人肉搜索”是網絡暴力的“1.0版本”,網絡“開盒掛人”則是網絡暴力的“加強版”。網暴者在購買他人隱私信息後,將對方個人信息掛到網上,組織煽動其他無關網民對受害者進行精準打擊。“開盒掛人”帶來的網絡戾氣可能會引發嚴重後果。不僅會泄露當事人的隱私信息,還會引發網絡暴力行爲,侵害當事人的人身安全。
“開盒掛人”背後還隱藏着個人信息買賣黑產。比如一些商家、快遞等工作人員等等,可能成爲個人信息買賣黑產中的一環。而具體到這起“開盒掛人”事件中,背後還有畸形的“飯圈文化”。
202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佈的《關於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組織“人肉搜索”,違法收集並向不特定多數人發佈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符合刑法第253條之一規定的,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定罪處罰。2023年11月,中央網信辦發佈《關於開展“清朗·網絡戾氣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堅決打擊“網絡廁所”“開盒掛人”;借社會熱點事件惡意詆譭、造謠攻擊;污名化特定羣體、煽動地域對立等行爲。
“開盒掛人”等網絡戾氣不能處於監管盲區,遊走於監管“灰色地帶”。對此,要加強對網絡平臺的監管力度,督促與倒逼網絡平臺履行好管理責任。對於沒能履行好管理責任的平臺,要能進行相應的懲戒,提高違規成本。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也要守土有責,要能履行好管理責任,加強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
受害者在面對“開盒掛人”等網絡暴力、網絡戾氣時,也不能忍氣吞聲,選擇沉默,要勇於說“不”,奮起維權,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爲此,要暢通網民的維權渠道、投訴渠道,降低公衆的維權成本等。不僅要暢通法律解決途徑,通過法律予以遏制,還要重視“教化力量”,通過弘揚網絡新風氣來化解網絡戾氣,要從道德上進行規範與引領,提高網友文化素養和公德意識等。
爲加強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監管部門要加大打擊力度,嚴懲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對個人信息買賣黑產進行“全鏈條打擊”。商家、電信運營商、網絡平臺、鐵路部門、航空公司等個人信息管理者、使用者,要能盡好管理責任,保護好消費者、用戶的個人信息,築牢個人信息“防火牆”。
“開盒掛人”“網絡廁所”等新型網絡暴力違法犯罪行爲花樣翻新、屢禁不止,折射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有待進一步加強。對此亟須進行綜合治理,從根本上改善網絡生態,使網絡暴力不會一再“變種”或升級,從根本上剷除滋生“開盒掛人”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