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師管教國中生抽菸遭毆傷求償 校長:老師盼學生知所警惕

基隆市政府教育處今天聲明,校園應是安全學習場所,教師在教學與管教過程中理應受到尊重與保護。記者遊明煌/攝影

基隆市某國中男學生因不滿一名教師禁止其抽菸管教,毆傷教師頭部,法官判學生及其父要連帶賠償2萬2150元。校長今天出面說,老師認爲這樣的行爲並不值得鼓勵,希望學生有所警惕,學到教訓,纔會報案並司法求償。

聯合報昨獨家報導基隆市某國中一名男學生,因不滿一名教師禁止其抽菸的管教方式,今年初在校園教室走廊,徒手毆打教師的臉部與頭部,導致頭部鈍傷、下脣撕裂傷、眼鏡毀損,教師求償40萬元,其中精神慰撫金高達39萬2850元。法官判決學生及其父連帶賠償2萬2150元。

基隆地院判決指出,教師主張他是基隆某國中教師,這名學生就讀該國中,因不滿其禁止他抽菸的管教方式,今年2月某日在教室走廊涉嫌徒手毆打他的臉部與頭部,導致頭部鈍傷、下脣撕裂傷,隨身配載眼鏡亦有毀損。

校長今天出面說明案發經過表示,當時學生在校外抽菸,老師巡查經過糾正他,後來回到學校後,老師希望他把香菸交出來由老師暫時保管。因爲學生是轉學生,和老師相處上比較沒那麼熟悉,學生一時情緒出現打了老師,老師並沒有反擊,仍耐心的勸說。

校長說,老師認爲這樣的行爲並不值得鼓勵,希望讓學生有所警惕,因此纔會去警局報案、司法求償,近日一審判決出來,老師會再和律師商量後續。

校長認爲,此案凸顯未成年抽菸的問題,見在一般超商都買得到,這是值得社會正視的地方,未來學校會加強教育輔導,禁止未成年抽菸是要落實,必須加強學校教育。

校長指出,當時剛好有監視器錄下全部過程,學生目前雖然畢業了,但希望學生仍可以好好想一想自己未來的生活。

基隆市政府教育處今天也發聲明,指此案造成教師受傷及財物損害,教育處對此表示高度關切,強調校園應是安全學習場所,教師在教學與管教過程中理應受到尊重與保護。

同時,教育處將持續加強校園安全與教師保護措施,提供必要的法律、研習與心理支持,確保教育現場秩序。教育處呼籲,全體師生與家長共同維護友善、安全的校園環境,保障學生健康成長與教師安心教學。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