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護海公投」遭撤銷!領銜人、市府均不服提訴願 北高行駁回

▲協和發電廠。(圖/資料照)

記者黃哲民、劉人豪/臺北報導

臺電計劃在基隆協和電廠外填海造陸,興建第4座天然氣接受站(四接),民間組「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發起「基隆護海公投」,基隆市政府2023年3月底通過「基隆護海公投」審查,但行政院以公投案違背憲法及中央法規,發函依法予以撤銷,公投領銜人王醒之、基隆市政府均不服,提起訴願,北高行判決駁回。

北高行認爲,公投案所涉協和發電廠設置第四天然氣接收站的更新改建計劃,是經濟部爲國家能源轉型、提升天然氣發電佔比之電業政策而爲,依憲法第107條第5款及電業法第3條規定,電業政策推動及電業擴建申請之許可及覈准,爲中央事項,非屬地方自治事項;另計劃範圍位於基隆國際商港區域內,依商港法第2條第2項第1款及第9條有關該區域之管理及區域內設施興建之核準,屬中央交通部權限,爲中央事項,並非地方自治事項。

北高行指出,有關海洋漁業事務,依憲法第108條第1項第6款規定,屬中央事項,並非地方自治事項。本件基隆市政府依其公告內容,就保育區之管理事項,以不得進行破壞水產生物棲地環境之行爲;如須於保育區內投放或除去水產生物繁殖上所需之保護物,需申請基隆市政府書面同意後,始可爲之,作爲其管理方式,基隆市政府雖有審查同意與否之權限,然尚難因此即認係爭公投案所涉於「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以填海造地方式,執行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劃,屬地方自治事項。

北高行認爲該公投案,違反憲法及中央法規,依地方制度法第75條第4項規定,以原處分撤銷基隆市政府2023年3月31日函,並停止執行後續作業,並無違誤,王醒之、基隆市政府訴請撤銷,均無理由,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