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房仲撕毀管委會「違建承接」公告挨告 法官判罰3000元
▲房屋仲介撕毀社區公告挨告,法官判罰金3千元。(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Pixabay)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林姓房屋仲介接受基隆市暖暖區一處社區頂樓屋主委託賣屋,發現社區管委會在電梯內張貼公告,內容提及「前屋主所有違建均由購買者承接」,認爲此公告會影響房屋銷售,遂動手撕毀公告並丟棄,因而挨告。法官審理後,依譭棄文書罪判處林男罰金3千元,全案可上訴。
林男受託銷售該社區一戶房屋後,發現社區管委會李姓女主委在電梯內張貼2張公告,內容包括「屋頂有坍塌之虞,購買人請注意」及「前屋主所有違建均由購買者承接」。林男認爲這些公告會影響房屋銷售,遂於2024年7月25日下午在電梯內撕下公告並丟棄。
李姓主委認爲林男的行爲損害了她及社區其他區分所有權人的權益,因此報警處理。警方通知林男到案說明,林男坦承撕毀公告,被依毀損文書罪嫌函送法辦。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訊時,林男承認犯行,並與李姓主委的證述相符。此外,電梯監視器影像擷圖、現場照片及公告影本等證據也佐證了林男的行爲。檢方認定林男犯行明確,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理後指出,林男在偵查中坦承撕毀並丟棄公告,符合「毀滅或拋棄而根本使文書不存在」的要件,構成譭棄他人文書罪。法官審酌林男正值青壯年,具有工作歷練及社會經驗,理應知悉不能恣意譭棄他人文書,卻擅自撕毀公告,行爲應予責難。
雖然林男坦承犯行並與告訴人達成調解,但事後未履行調解內容,李姓主委因此不願撤回告訴。法官綜合考量林男的犯罪動機、目的、所生損害、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等情狀,依譭棄文書罪判處林男罰金3千元,如易服勞役,以1千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