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院女法官被記警告!提告反控影響審判獨立 抗罰被判敗訴

▲基隆地院女法官遭記警告,起訴也遭懲戒法院駁回,仍須記警告。(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基隆地方法院日前以資深女法官姚貴美,在審理案件時遲延、損及人民權益,對姚貴美髮出促其注意、記警告處分,法官不服,提異議遭駁回後,再以地院處分「影響審判獨立」爲由,向懲戒法院請求駁回相關處分,並確認無效。但懲戒法院審理後,23日駁回女法官的請求,並將部分案件移送行政法院審理。

本案乃因基隆地院院長陳雅玲上任後所做出的處分。陳雅玲幾年前還在苗栗地方法院擔任院長時,就因爲該院少年及家事庭法官周靜妮出現許多爭議案件,而主導啓動清理機制,將周靜妮送交法官評鑑,周靜妮也被監察院提出彈劾,之後更被移送職務法庭議處,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

至於姚貴美,則是在基隆地院服務超過20年的資深法官,被網友稱爲「娘娘」,網友稱她脾氣很大,許多書記官都不願與她搭檔。而基隆地院於今年1月7日發文給姚貴美,指她審理的某起案件「無故延滯上訴事件補費裁定損及人民權益及對司法之信賴」,因此基隆地院對姚法官發出「書面命令促其注意」處分。

此外,基隆地院也認爲姚法官在審理某件拆屋還地案件中,「無故延滯補字事件最長222天損及司法形象」,也在1月7日同時對姚法官發出「書面命令促其注意」處分。另外,基隆地院也認爲姚法官「怠於執行『再確認』程序致未合法公告裁判主文796件」,一併發出「書面警告」處分。

姚法官認爲這3項處分影響審判獨立,遂向基隆地院提出異議,基隆地院駁回後,姚法官以這3項處分及異議決定影響審判獨立爲由,向懲戒法院提出訴訟,請求駁回這3項處分,以及確認這3項處分無效。

懲戒法院審理後,於23日作出判決,懲戒法院認爲,這3項處分與法官審判工作的核心領域無涉,並無影響或侵害姚法官所受審判獨立的保障,因此將此部分駁回。另外懲戒法院也認爲,姚法官請求確認3項處分無效部分,並非職務法庭所能審理,此部分應循《行政訴訟法》提起行政訴訟,因此懲戒法院將這部分的訴訟,移請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