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IPO責任額 彭金隆:公會先自律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圖/本報資料照片

基金IPO責任額爭議

近期爆出證券業IPO責任額制度爭議,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全金聯)21日正式行文金管會,提出五大訴求,包括建議「回單機制」應透明化、要求金管會啓動專案檢查等。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表示,第一時間已請相關業務局瞭解狀況,併發文請券商公會、投信投顧公會研議檢討,要求業主以自律方式因應,未來再擬定合理規範。

彭金隆21日出席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專題報告並備答詢,有立委關切ETF IPO責任額議題。彭金隆指出,所有金融機構的業務單位訂有責任額是非常普遍的現象,但責任額合不合理纔是關鍵,金管會在收到檢舉信後,已於第一時間要求各業務局瞭解狀況,有無涉及違反勞政法規或促進不當銷售的作爲。

彭金隆說明,目前已請相關公會檢討,要求業主以自律方式因應,未來再擬定合理規範。至於有銀行爲了爭取基金保管業務,會努力幫投信賣基金,彭金隆則說,金融機構本身有業績管考的制度,未來將強化宣導銀行端的業務區分,若有不合理的情況,或不合時宜的做法,金管會將插手瞭解。

全金聯20日召開「證券業IPO責任額制度改善因應會議」,由永豐金證券、合庫證券、兆豐證券、第一金證券、元富證券、富邦證券等工會幹部出席,共同研商擬具五大訴求,回單機制是這次引發證券營業員強烈反彈的根本主因,因此提出7項改善建議,包括回單機制應明確揭露規範與透明化、金融機構不應以「責任額、目標額」等名義強迫營業員銷售金融商品,以及建議金管會審批投信公司發行商品時,應考量市場產品同質性、投信資產規模、長期績效等。

全金聯並建議,依「投資信託事業導入責任地圖制度自律規範」,若有券商明示暗示勸誘客戶以信貸、房貸抵押、保單質借等方式舉債投資理財商品,應究責高階主管督導不周責任,及建立投信發行IPO評審機制,最後也要求金管會立即啓動專案檢查,不應只由公會負起調查責任,應確實負督導監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