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出軌對話曝光! 抓包渣夫偷腥女同事
婚內出軌對話曝光!「不小心射在裡面」,抓包渣男偷腥女同事。(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婚姻走到盡頭,卻揭開更深的背叛。婦人小萱控訴前夫阿國(化名),婚內劈腿女同事歡歡(化名),兩人不僅在她不知情下交往3年,更於她離婚當天火速結婚。法院調閱LINE對話,內容親暱又露骨,認定兩人行爲逾越社會容忍範圍,判決兩人應連帶賠償小萱30萬元精神慰撫金。
判決書指出,小萱崩潰表示,她在去(2024)年12月某日深夜看了阿國的手機,發現阿國與歡歡曖昧對話長達數月。阿國竟說,「我要離開公司去找我女朋友了」。法官調查發現,兩人對話內容頻繁出現親密稱呼與性暗示。
阿國傳訊:「你嘴巴酸、手痠、二次你想要要說阿」,歡歡回:「哈哈,會想再放一次沒錯,但又怕先森不小心射在裡面」。另一段對話甚至出現「你以後內衣我買給你穿」、「你可以穿給我看」等字句。
更諷刺的是,小萱與阿國在今(2025)年2月某日簽字離婚,阿國與歡歡竟於同日登記結婚。法官認爲,阿國與歡歡所爲,情節已達足以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程度。
面對指控,阿國辯稱,他與小萱那時早就沒感情了,是小小萱一直掌控他、罵他的家人。但法官認爲,婚姻再破裂,仍應恪守忠誠義務,不能以「感情淡了」爲藉口出軌。法官指出,阿國雖主張原告掌控過度,卻無任何證據可佐,辯詞不足採信。
至於歡歡則說,她不知道阿國還有婚姻」,甚至強調兩人對話只是「玩笑」。但法官根據對話內容指出,歡歡不僅清楚阿國尚未離婚,還曾與他討論「怎麼不讓老婆發現」、「反正我們又沒有被她抓到」等語,足見她明知故犯。
法官援引最高法院見解指出,配偶間雖享有隱私,但在懷疑對方違反忠誠義務時,有限度地查看手機對話並非違法蒐證。「此等行爲並非以暴力取得,且證據具高度重要性與必要性,應具證據能力。」因此,小萱翻拍LINE內容可作爲裁判依據。日前依法宣判,判阿國與歡歡應連帶賠償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