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來就搜刮家中財物 帕金森氏症男慘了!3孩聯手目的達成
回來就只是搜刮家中財物,帕金森氏症男慘了!3孩聯手目的達成,獲准免除扶養義務。(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身爲3個孩子的父親,因罹患帕金森氏症等病症,無工作能力不能維持生活,名下雖有7輛汽車,均爲之前經營二手車時登記在名下,實際上均已不能使用,無經濟價值。阿國主張他確有受扶養之必要,並依所在縣市最低生活費爲基準,請求3個孩子平均負擔,均按月給付5172元扶養費,直到他的死亡之日爲止。
法院審理,老大指控,父親當年婚後對母親不聞不問,任由母親自行在外租屋及支付一切生活開銷,每每父親返家時,便將家中財物取走,母親如有不從,就遭父親隨意打罵。在他出生後,父親亦未負擔家用,母親爲扛起養家責任,只好從事粗工工作。
直到後來母親不堪忍受,想要與父親離婚時,父親竟然要求需給付10萬元才同意離婚,母親因而籌措10萬元後,才順利離婚。且自離婚後,父親未曾探視、扶養過他。不滿父親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之行爲,顯屬情節重大,因此請求准予免除他的扶養義務。
老二與老三指稱,父親在他們年幼時就與母親離婚,離婚後未盡過扶養義務,縱使有返家,也只是爲了要錢,要不到錢便動手打人,對他們2人也有不當對待,因此他們也請求准予免除對父親之扶養義務。
法官考量,老大擔任教師月收入約8萬元,已婚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老二做營造工作,月收入約5萬元,未婚。老三則是做服務業,月收入約3萬元,未婚。依據3人的現況,皆無餘力支付父親生活所需之相關費用。日前依法宣判,駁回阿國扶養費之聲請,並免除3個孩子的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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