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二審部分認罪 與5被害人成立調解
藝人黃子佼(圖中)被控在「創意私房」論壇,購買未成年兒少不雅影片(中時資料照片,林偉信攝)
藝人黃子佼被控在「創意私房」論壇,購買未成年兒少不雅影片, 一審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8月,併科罰金10萬元,上訴後,二審臺灣高等法院28日安排與5名被害人調解,黃子佼委託律師出庭,都成立調解,但涉及當事人隱私及進行中案件的細節事項,法院無法對外透露。
本案被害人衆多,高院也陸續訂出多次調解庭,此外,5月14日將再傳訊黃子佼。如果黃子佼與多位被害人成立調解,有可影響二審量刑輕重,或是爭取緩刑、免入獄執行。
此外一審將12名身分不明、沒有報案的未成年被害人、586個性影像檔案退回檢方,但檢方認爲,黃持有這12名被害人的性影像,與前案具有法律上一罪關係,移請高院並辦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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