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珊珊、林憶君沒投票 藍白60票反對否決選罷法覆議案
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行政院2月2日提出覆議,立法院今天上午記名錶決覆議案,共計111位立委投票,有60票反對覆議案、51票贊成覆議案。立法院長韓國瑜宣佈,原決議予以維持,確定覆議案不通過。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行政院2月2日提出覆議,立法院今天上午記名錶決覆議案,共計111位立委投票,有60票反對覆議案、51票贊成覆議案,民衆黨立委林憶君、黃珊珊沒投票。立法院長韓國瑜宣佈,原決議予以維持,確定覆議案不通過。
民衆黨立院黨團表示,黃珊珊以及林憶君出國,皆有向黨團和院會請假。
立法院會去年12月20日二、三讀修正通過選罷法部分條文,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身分證正反影本;若冒用他人個資連署,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行政院認爲修法有窒礙難行之處,經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
立院會今天上午召開選罷法覆議案全案委員會審查,明定不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列席說明,在民進黨立院黨團3位、國民黨立院黨團3位、民衆黨立院黨團1位發言完畢後,韓國瑜裁示上午11時30分開始投票。
立法院下午開票與公佈覆議案表決結果,共計111位立委領票,其中黃珊珊、林憶君未領票,最後仍有過半的60票贊成維持立法院原決議及反對覆議案、51票反對維持立法院原決議及贊成覆議案,因此行政院覆議案不通過,而這已是行政院第三度提出覆議案遭藍白聯手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