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議員陳玉鈴罷免案投票率僅3成 中選會依法否決
▲民進黨籍南投縣議員陳玉鈴罷免案,今進行投開票。(圖/記者高堂堯攝)
記者詹詠淇/臺北報導
中選會表示,南投縣議會第20屆第4選舉區議員陳玉鈴罷免案今(13日)舉行投票,根據南投縣選舉委員會開票統計結果,投票結果有效票數中,同意罷免票數多於不同意罷免票數,惟同意票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該罷免案投票結果爲否決,中央選舉委員會將於18日舉行委員會議審查該罷免案投票結果,並依法公告。
中選會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1條第1項及同法施行細則第51條規定,縣(市)議員罷免案投票結果,應由該會於投票完畢7日內公告罷免投票結果。又依同法第90條規定,有效罷免票數中,不同意票數多於同意票數,或同意票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者,均爲否決。
中選會指出,南投縣議會第20屆第4選舉區議員陳玉鈴罷免案投票人總數爲5萬7,207人,投票人數爲1萬8,171人,投票率爲31.76%,有效票爲1萬8,027票,其中同意罷免票數爲1萬2,160票,佔67.45%;不同意罷免票數5,867票,佔32.55%,無效票爲144票。有效票數中,同意罷免票數多於不同意罷免票數,惟同意票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投票結果爲否決。
中選會說明,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2條第2項規定,罷免案否決者,在該被罷免人之任期內,不得對其再爲罷免案之提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