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葛汁摻水壺毒害男同學!3女童和家長被求償101萬...判決出爐

▲4名國小女童將黃金葛汁滴入男童水壺,圖爲裝有黃金葛汁的玻璃瓶。(圖/資料照,記者許權毅攝)

記者白珈陽/臺中報導

臺中市某國小2023年發生4名國小女童,將具有毒性的黃金葛汁摻入1名男同學的水壺裡,導致男童出現腹瀉、嘔吐等症狀,事後其中1名女童向男童道歉,男童家長對另3名女童及家長求償百萬元撫慰金及醫藥費,臺中地院近日審結,判3名女童與家長鬚賠償6萬1800元。

判決指出,男童與4名女童是同學,女童們因不滿男童言行,共同決定對男童下毒,於2023年4月間,透過滴管將黃金葛汁滴入男童水壺內,造成男童身體不適。同年5月,涉案女童認爲毒害效果不彰,又準備故技重施,但被其中1名女童制止;同年月11日,男童在涉下毒的女童座位底下,發現裝有黃金葛汁的玻璃瓶,案件因此曝光。

▲男童在涉下毒的女童座位底下,發現裝有黃金葛汁的玻璃瓶。(圖/資料照,記者許權毅攝)

案發當時,被害家長接受媒體採訪,拿出數張紙條證物,原來一開始4名女童尚未決定要用何種毒物,還做出寫下「毒の物」籤條,包括夾竹桃、黃金葛以及姑婆芋,最後因黃金葛最容易取得,決定採用,還有紙張寫「黃金葛只會口腔刺痛、胃痛而已」等語。

▲一開始4名女童尚未決定要用何種毒物,還做出寫下「毒の物」籤條,包括夾竹桃、黃金葛以及姑婆芋,最後因黃金葛最容易取得,決定採用。(圖/資料照,記者許權毅攝)

後來其中1名女童向男童及家長道歉,男童家長針對另外3名女童與家長提出民事損害賠償,求償101萬5050元精神撫慰金與醫藥費。

法官審酌,男童因須長時間在同一環境就學,恐懼3名女童再次進行毒害行爲,而產生焦慮、恐慌不安、情緒低落等負面情緒,健康權已受到侵害,且經診斷有憂鬱及焦慮情形,考量涉案情節及雙方資力,判3名女童及家長要賠6萬1800元,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