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不給「愛愛」 解決需求去做半套! 人妻不滿尪再犯怒離

懷孕不給「愛愛」,丈夫爲解決生理需求,竟然去按摩店去做半套! 人妻不滿尪再犯怒訴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婦人小萱與丈夫阿國(均化名)婚後育有2名女兒,但在小萱懷孕時,阿國竟多次到按摩店性交易,阿國因此簽署婚姻協議,約定今後若再出入八大場所,造成感情破裂因而離婚,應賠償小萱300萬。但阿國仍違反約定,小萱憤而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阿國爲求她原諒並挽救婚姻,在簽署協議書後,竟又在去(2024)年2月趁她過年返鄉之際,再度前往按摩店消費,阿國也向她坦承因爲生理需求,前往按摩店接受半套性服務。不滿阿國無視婚姻忠誠義務及責任,漠視她的心情及感受,對家庭圓滿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

阿國辯稱,他對婚姻付出很多,小萱卻拒絕履行夫妻義務,所以他不得已纔去合法立案的場所按摩服務,而且他與服務人員並無任何感情及性交行爲。他寄放在小萱那邊的錢,已經超過小萱與小孩所需開銷,他身上沒留什麼錢,小孩出生時,小萱竟然也不讓孩子的祖父母知情。

阿國控訴,他們一家四口現在仍然同住,他已經不再涉足那些場所,他認爲可以透過婚姻諮商,還有專業協助維繫婚姻,夫妻倆現在是分工合作照顧2個幼女,缺少其中一人都很難支撐下去,他不願離婚。

而且協議書有關賠償300萬元的部分,對此他並不同意,他這幾年工作賺的錢都沒有留,幾乎都放在小萱的帳戶,已超過小萱與小孩的生活費,他的身上沒什麼錢,他認爲這是不合理的。若認爲需要給付違約金,他認爲金額也過高。

法官考量,阿國在小萱懷孕期間,前往按摩店性交易滿足生理需要,導致小萱除忍受妊娠的身體不適外,尚須面對心理創傷。又在雙方協議阿國不再犯錯情形下,夫妻共同修復婚姻,但是阿國仍故態復萌並未悔改,導致婚姻信任已經動搖,彼此感情因此疏離。

法官審酌,雙方的婚姻已生破綻,阿國雖稱有維持婚姻意願,卻仍在審理期間,再度前往色情按摩店消費,雖阿國辯稱他是故意去那裡,是要證實遭小萱透過某種方式跟蹤他,並未有實際消費。

法官認,雙方夫妻間的信任顯已不復存在,僅存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任何人處於相同情境,均將喪失維持婚姻的希望,已構成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且可歸責於阿國。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請求判決離婚,即屬有據,應予准許。而2名女兒的權利義務行使負擔,應由小萱單獨任之。

有關阿國應賠償300萬元違約金,依據婚姻協議書的內容,考量雙方因阿國涉足色情按摩店而簽訂協議書,而阿國因違反約定再犯錯,導致婚姻破裂。法官認,應覈減爲30萬元爲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