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前妻與富商交往 醋男硬闖豪宅嗆「讓你身敗名裂」…結果慘了
臺北一名男子阿德(化名)因懷疑商人阿勇(化名)與其前妻小美(化名)有染,竟直接殺到對方位於北市精華區的豪宅,不僅強行闖入,還囂張嗆聲「要讓你離開臺灣」。(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北一名男子阿德(化名)因懷疑商人阿勇(化名)與其前妻小美(化名)有染,竟直接殺到對方位於北市精華區的豪宅,不僅強行闖入,還囂張嗆聲「要讓你離開臺灣」,即使對方要求離開仍賴着不走。臺北地院一審判阿德拘役40天,他不服上訴,遭高等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據判決指出,阿德因懷疑商人阿勇與已離婚的前妻小美交往,112年12月11日下午,未經同意就闖入阿勇位於北市大安區某豪宅社區,直接搭電梯上12樓,在對方家門外樓梯間徘徊。
阿勇開門發現不認識的阿德,立刻要求他離開,但阿德不僅不走,還拿出與小美的中國結婚證、身分證等,嗆聲「手上有你的把柄」、「不離開她就讓你身敗名裂」,甚至威脅要找媒體爆料,逼迫阿勇「離開臺灣」。雙方僵持近10分鐘,阿德才悻悻然離去。
阿德到案後辯稱,自己是爲了「送小美的絕版CD」給阿勇表達感謝,且經保全同意才進入,否認無故侵入住宅。
但高等法院調查發現,該社區12樓外觀明顯是住宅,且阿德自己也承認「沒看到公司招牌」。法官更痛批,若真要送禮,大可透過保全轉交或郵寄,根本沒必要硬闖,甚至威脅對方,顯見其動機不單純。
此外,阿德聲稱保全同意他進入,但法官強調,「大樓保全的同意,不等於住戶同意」,住戶有權決定誰能進出,阿德行爲已明顯觸法。
阿德還狡辯該大樓是「住商混合」,質疑阿勇住處是否算住宅。但法官引用最高法院見解,強調「公寓樓梯間仍屬住宅一部分」,即使商辦與住宅共存,只要外觀可區分,擅自闖入仍構成犯罪。
高等法院認爲,阿德因感情糾紛,無正當理由侵入他人住宅,甚至出言威脅,危害居住安寧,原審判拘役40日並無不當,因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