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品成分使用限制表將修正 刪硼酸、增34項染劑相關

衛福部食藥署近期預告「化粧品成分使用限制表」修正草案,新增34個與染髮劑相關成分規定。示意圖,記者賴昀岫/攝影

衛福部食藥署近期預告「化粧品成分使用限制表」修正草案,新增34個與染髮劑相關成分、刪除硼酸使用規定,未來全面禁用於化粧品,另修正74個品項。草案將預告至6月2日,預計明年7月1日上路,屆時如使用禁用成分,最重可處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可處限期歇業等或廢止登錄。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表示,化粧品成分規範原則爲負面表列,也就是列出的品項纔會特別受到規範,會根據國際規範滾動式檢討清單,本次新增34項主要爲染髮劑成分,例如訂定濃度上限、限制外用等,同時將硼酸(Boric acid)從原本的限定使用範圍中刪除,未來完全禁用於化粧品,另外,也修正74個品項的規範,草案預告將預告至今年6月2日,新制預計明年7月1日上路。

硼酸可能對口腔黏膜或牙齦產生刺激作用。王德原說,目前在「化粧品成分使用限制表」只限使用於「非藥用牙膏及漱口水」,限量0.1%,且不得使用於3歲以下孩童,又依「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表」規定,其他化粧品不得使用硼酸。

國立宜蘭大學學術副校長謝昌衛說,硼酸本身爲弱酸性、具有殺菌或調節酸鹼值的功能,過去用途包括殺菌的藥皂、去角質或潤滑的爽身粉等,雖然本身毒性不強,但可能會有蓄積性危害,人體不易代謝,研究顯示,皮膚會吸收導致中樞系統問題;另外,過去鹼糉中添加的硼砂,也是硼酸的一種,後來同樣被禁用。

臺北林口長庚紀念醫院皮膚科副教授級主治醫師黃毓惠同樣點出,硼酸可能造成人體危害,包含腎臟、生殖系統等;至於染髮劑,成分中的對苯二胺(PPD)容易造成過敏性皮膚炎,這次新增品項中,也有一些爲芳香胺類化合物,也跟對苯二胺衍生物有關,可能容易造成紅腫、刺激、痛癢等反應,如未接觸過這個成分,可能的過敏反應會在2至3天后出現,和個人體質有關。

王德原說,後續添加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者,涉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6條,依同法第22條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並得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或令其歇業、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的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廢止該化粧品登錄;違規產品依同法第16條至第18條,不得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且應即通知販賣業者,並於主管機關所定期限內回收市售違規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