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明年7月起全面禁用硼酸 染髮劑限制同步加嚴
過去原本能用於牙膏、漱口水的「硼酸」,未來將全面禁止使用於化妝品。(圖/本報資料照)
衛福部食藥署1日預告修正「化妝品成分使用限制表」草案,過去原本能用於牙膏、漱口水的「硼酸」,未來將全面禁止使用於化妝品,並新增染髮劑使用限制及禁用項目。草案預告期間至6月2日,預計明年7月1日生效,生效日後所有新產品須符合規定,生效日前生產的產品能繼續使用。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說明,硼酸原本只限使用於「非藥用牙膏及漱口水」,限量0.1%,且不得使用於3歲以下孩童,依化妝品禁止使用成分表規定,其他化妝品不得使用硼酸。
考量硼酸可能對口腔黏膜或牙齦產生刺激作用,爲保障民衆使用化妝品安全,食藥署參酌歐盟、日本、韓國化妝品管理規定,刪除「化妝品成分使用限制表」中硼酸使用規定,等於未來硼酸不得使用於任何化妝品。
國立宜蘭大學學術副院長謝昌衛說明,硼酸主要有殺菌和調整PH值功能,硼酸是弱酸性,能進行酸鹼中和,會用於藥皂,也有讓皮膚潤滑滋潤效果,具珍珠光澤感,有些爽身粉會使用。雖然硼酸毒性不強,但人體不易代謝,長期使用會有蓄積性問題,皮膚吸收會有刺激性危害,造成中樞系統問題。
食藥署化妝品衛生管理諮議會委員黃毓惠補充,硼酸可能對皮膚造成刺激,影響屏障功能,主要會出現紅腫、癢等敏感反應,經由皮膚或口服吸收後,可能對腎臟、生殖系統產生毒性,若使用於化妝品可能造成危險,歐盟早已列爲有害物質。
另外,除了刪除硼酸,此次「化妝品成分使用限制表」也新增34個品項、修正74個品項。王德原表示,新增品項都是染髮劑成分,包括使用限制和禁用,例如濃度、外用規範等;修正部分包括適用範圍加嚴、放寬的調整。
黃毓惠說明,染髮劑裡有「對苯二胺(PPD)」成分,容易造成過敏性皮膚炎,此次新增染髮劑成分有芳香胺類化合物,與容易引起過敏的苯二胺衍生物有關。皮膚過敏反應與病人體質有關,包括紅腫、刺激、疼痛、癢,染髮第一天可能不會發現,通常2、3天后纔會出現。
食藥署指出,若添加化妝品禁止使用成分,違反化妝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處2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得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或令其歇業、廢止公司登記事項,或廢止該化妝品登錄。產品不得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且應即通知販賣業者,於期限內回收市售違規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