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新城挖出新石器遺址 基地縮減7成 議員籲遷址

花蓮縣新城鄉戶政事務所、北埔消防分隊、北埔派出所辦公廳舍老舊拆除重建,工地挖掘到文化遺址。(本報資照片)

花蓮「新城合署辦公廳舍」新建大樓基地,發現珍貴史前文化-大坌坑與花岡山文化層,縣府依據文資審議會決議,將變更設計,基地開挖將減7成,不過議員楊華美認爲,被髮掘出遺址區域推測爲6000年新石器時代遺址,具有高度文化與歷史價值,建議消防局考量鄰近合適公有土地,以確保不延宕興建進度,同時不影響遺址保存。

花蓮新城鄉戶政事務所及警消合署辦公大樓去年底動工,拆除過程發現史前陶片遺物,經停工試掘出土2具甕棺等遺物;經專家確認,爲花岡山文化及大坌坑文化層,佔基地面積8成,保留完整。

縣議員定期大會這兩天都有議員關切,楊華美指出,該處距今約6000年的新石器時代遺址,不僅橫跨大坌坑與花岡山文化層,更可能成爲臺灣東部少數保存良好的南島文化證據,但她也質疑文化局與行政單位過度強調工程期程,預設以搶救式發掘因應,忽視遺址的長遠保存價值。

楊華美強調,所謂民間訴求的「原地保留」,其實是希望暫緩工程,爭取完整挖掘時間與中央經費,在釐清遺址價值後再評估後續處置。她指出,目前文化局所採的「搶救發掘+原地興建」策略,不僅是考古學上的最後手段,也將導致文化脈絡的破壞與價值流失。

她也提出替代方案,建議消防局可考量鄰近更合適的公有土地,以確保不延宕興建進度,同時不影響遺址保存。

文化局秘書周欣宜迴應,文化局不會介入文資審議會委員意見,尊重專業,會公開委員意見與會議記錄,並允諾召開分區說明會,強化社會監督。

縣議員邱光明昨天也表示,該處合署辦公爲中央補助2.8億,總工程款3.5億,因遺址保存現都停頓,他要求尋建設、文化及民意三贏目標推動。

縣府迴應,有關工地發現珍貴史前文化「大坌坑文化層」與「花岡山文化層」一事,於本月15日召開第4次文資審議會,文資委員決議,同意消防局採變更設計方式進行規劃,基地開挖將大幅將減少70%,兼顧文化資產保存及地方發展,工程部分有望於6月文資委員審議同意變更設計細節後,才能恢復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