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府徵礦石稅遭質疑恐嚇業者 急澄清政風調查合法
有周刊爆料,花蓮縣府官員在2021年涉嫌以停工脅迫業者撤告,縣府行研處長陳建村出示公文書,經業者補正相關程序以予以展延,沒有威脅業者。記者王思慧/攝影
花蓮縣政府開徵礦石景觀稅,前縣長傅崐萁任內調漲課稅,業者不滿提起訴訟,縣府8件敗訴,將退還2億多元超收稅款,有周刊爆料,質疑縣府官員2021年以停工威脅業者撤告。縣府今迴應,沒有恐嚇業者,報導內容經政風單位調查,縣府依法開徵地方特別稅。
有周刊爆料,福安礦業告花蓮縣府超收2.5億元稅款勝訴,至今卻分文未得;甚至在官司纏訟期間,縣府悄悄與福安協調,現場有除了以空氣污染源許可展延過期,恐嚇業者撤告,更稱其他上市公司的臺泥、亞泥都有配合,直言福安礦業不要「因小失大」。
縣府行政暨研考處長陳建村表示,礦石特別稅在前縣長謝深山任內開始課徵,100年環保意識高漲,爲了守護山林資源,當時在花蓮由縣議會民進黨議員、國民黨與無黨籍議員等23位議員共同提案,大幅調整礦石稅爲每公噸100元,議會討論後,藍綠共識決議改爲每公噸70元,礦石稅自治條例立法過程,經過財政部備查合法。
陳建村指出,媒體揭露錄音內容,最高法院判決縣府勝訴定讞,再次證明縣府依法課徵,也堅持保護山林的立場,該會議內容是該公司主動到縣府約訪,內容經過政風單位、監察院多次查證,沒有任何因漲稅恐嚇等不法情事,縣府公務人員依法行政,呼籲各界勿以訛傳訛,政治操作不需要無限上綱。
針對法院判賠幸福水泥2億元,陳建村說,相信公務員作爲都很嚴謹會議與討論,依司法判決做後續處理。至於恐嚇的部分,經過政風單位調查,縣議員過去有關切,當時政風單位約談當事人,表明沒有恐嚇取財的事,廠商到期日在110年7月,縣府半年前用公文提醒,如果要繼續開採,必須要提早3到6個月依法提出展延,縣府只是用公文提醒、告知廠商,後來廠商陸續補件申請展延,縣府也於110年1月初依法覈定展延。
花蓮縣政府行研處長陳建村指出,礦石景觀稅調漲當年是在民進黨議員提案下,獲藍綠議員共同連署通過。記者王思慧/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