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首次覈准農牧用地露營場 再添2家合法露營地

近年露營風氣盛,但合法露營地不多,花蓮縣政府近日覈准第2家與第3家合法露營場,其中位於壽豐鹽寮的「瞰海露營區」,是花蓮首家通過審查的農牧用地露營場,具指標意義。

花蓮縣政府觀光處長餘明勲接受媒體聯訪表示,這2家農牧用地露營場能順利覈准,受惠於中央在民國111年7月修正法規開放非都市土地面積1公頃以下的農牧及林業用地,在低度開發前提下,有條件容許設置露營設施。

餘明勲說,第1階段爲土地使用許可申請,經審查覈可後,申請人須依計劃書內容建置相關露營設施,並於取得水土保持完工證明及建築物使用執照等文件後,再提出第2階段露營場設置登記申請,正式成爲合法營運場地。第2階段包含盥洗、洗手間、簡易水保等相關設施要完備,程序較爲複雜,審查通過後就能取得證照,即可對外行銷宣傳。

觀光處指出,此次露營場合法化過程並非一蹴可幾,從申請到覈准,須歷經縣府農業處、地政處、建設處、原住民行政處、觀光處以及消防局、環保局等單位的聯合會勘與專業審查。每一案的通過,都是申請人與相關單位緊密合作、共同投入的成果,也正因爲合作,逐步推動花蓮的露營產業朝向制度化、品質化及合法化發展。

繼今年2月花蓮首家合法登記的民間露營場-秀林鄉「山民治97漫活營地」營運後,現有2家合法露營場,分別爲壽豐鄉鹽寮村的「瞰海露營區」,以及豐濱鄉新社村的「海稻米露營區」,都擁有東海岸自然與人文景觀;透過合法露營場與在地特色景點的串聯,縣府期盼吸引更多旅人深度探索東海岸,進一步帶動地方觀光與產業發展。

花蓮縣政府指出,截至目前已累積受理99件露營場申請案,其中65件已通過第1階段土地使用許可審查。爲協助民衆掌握申設程序,已於7月在北區(花蓮市)、中區(光復鄉)、南區(玉里鎮)辦理共3場「合法旅宿暨露營場申設說明會」,累計超過百人踊躍參與,反應熱烈。

此外,同步提供電話諮詢專線、單一窗口服務及官方網站專區等多元管道,協助民衆取得相關資訊,提升申請效率與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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