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民政處長等涉泄個資 法界人士:公務員身份加重其刑

明良臻涉罷免案「查水錶」被檢方聲押。法院裁定50萬元交保,他步出法院苦笑、面露疲憊。(王志偉攝)

花蓮罷免案爆違法查對個資,引發「查水錶」爭議,檢調昨搜索帶回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等7人,明良臻遭聲押,花蓮地院裁定50萬交保。雖然個資法並非「重罪」,但法界人士指出,公務員涉個資法加重其刑,明良臻是政務官,也是公務員,有判例判3個月仍不得易科罰金,要服刑。

外界議論,個資法本刑5年以下,並非「重罪」,涉案人遭搜索聲押,是否有違比例原則,法界人士指出,單就個資法來看,檢調發動搜索動作確實感覺較大,但因本案對象縣府戶政人員,公務員涉個資法加重其刑二分之一、7年6個月以下,所以公務員一定要獲無罪,未來法院審結判有罪確定,除非緩刑、易科罰金,就要服刑。

法界人士指,明良臻是政務官任用,他也是公務員,案情發展民政處有派戶政人員查對連署人名冊,確實違法,也可能影響罷免連署意願。

另外,法院認爲檢方所提證據以足認被告犯嫌重大,因此裁定50萬交保,但法院又諭知被告不得與共犯,證人聯繫,似有矛盾,法界人士認爲,檢方抗告可能會以此爲重點,高等法院可能發回更裁。

明良臻今繳交具保金50萬元後,由父親、太太、妹妹到法院接他離開,步出法院,面露疲憊、神情苦笑,媒體詢問有無委屈、有無政治因素?明只說謝謝關心,上車前還說抱歉。

本案緣由,花蓮罷團將第一階段罷免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連署提議書遞交中選會,傳出民衆遭戶政人員登門「查水錶」,確認連署書是否親籤,引發爭議。檢方3月10日收到高檢署檢舉資料及民衆告發後即分案調查,調查站蒐證1個半月,昨天檢調發動搜索。

包括明良臻等7人被依違反選罷法、個資法罪嫌移送花蓮地檢署復訊,選委會總幹事的吳俊毅30萬元交保,鍾姓戶政事務所主任20萬元交保,王姓、蔡姓、辛姓、陳姓公務員,分別以2萬元到3萬元交保,明良臻遭申請羈押,法院裁定50萬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