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光復洪災滿月/避免多頭馬車 專家籲設防災總署

堰塞湖危機未除,無論是馬太鞍溪堰塞湖或燕子口新堰塞湖,居民擔憂一場大雨恐再度致災,地形變遷成了民衆安全的未爆彈。內政部前部長李鴻源認爲,應成立「防災總署」以協調各部會,進行「全災害管理」。

李鴻源指出,馬太鞍溪堰塞湖在林保地,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變成主管機關。假如主管官署是林保署,應把公文發給中央災防辦,中央災防辦再透過專業評估,再發公文給花蓮縣政府,講清楚是強制撤離還是勸離,沒有講清楚就沒有辦法執行。

李鴻源說,中央災防辦也是權責不符,幾乎形同虛設,所以才變成一條馬太鞍溪有農業部、經濟部及林保署、水保署、水利署在管,撤離則是由花蓮縣政府主責,組織上會非常複雜。

李鴻源說,真正的癥結點是,沒有專責單位來協調各個不同的部會,又是不熟悉的災害,才造成問題。

成功大學水利及海洋工程系名譽教授高家俊表示,問題重點政府是否有強制疏散與撤離的法源,如果沒有法源和法規,導致執行的人沒辦法強制撤離,等事情發生了民衆又回來罵政府,整個災害預防就會陷在這樣的圈子現在重點是公權力究竟有沒有辦法執行。

高家俊指出,與其探討SOP,關鍵的是七月堰塞湖就已經出現了,相關主管機關卻什麼都沒做,這纔是導致這次災害真正的關鍵。

一名參與第一線救災的官員說,行政院、花蓮縣府及鄉鎮公所均依災防法設置指揮或協調體系,本身沒有問題,問題在於災防法未明確區分各層級的應變範圍,實務上責任歸屬容易模糊,往往得靠各級指揮官臨時協調,因地制宜,作出調整。

林保署指出,林保署訂有國有林堰塞湖應變處置標準作業程序,因爲每個堰塞湖發生的地點、規模、保全對象都不相同,必須因其不同條件,研議採取可行的方案,而堰塞湖處置是委託專業防災團隊進行調查與監測,當達到警戒值,即發佈防災預警,通知相關機關提早啓動防災因應作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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