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公共工程用地拆遷救濟金過低 議會盼修訂調整評點標準
花蓮縣議會今天召開修訂「花蓮縣興辦公共工程用地拆遷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會議,討論其中合法建築物拆遷補償各項評點及價格。(羅亦晽攝)
花蓮縣議會今天召開修訂「花蓮縣興辦公共工程用地拆遷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會議,討論其中合法建築物拆遷補償各項評點及價格。(羅亦晽攝)
臺9線花蓮玉里三民路段正展開道路拓寬工程,公路局依「花蓮縣興辦公共工程用地拆遷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徵收民宅與土地,卻因評點標準停留在2013年的基準13元,與當今物價波動差異甚大引發民怨。花蓮縣議會今天召開專案會議要求縣府儘速修訂評點標準,建設處允諾會依自治條例檢討、調整評點。
花蓮縣議會今天召開修訂「花蓮縣興辦公共工程用地拆遷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會議,討論其中合法建築物拆遷補償各項評點及價格,多位縣議員、縣府建設處人員與會,玉里鎮長龔文俊、鎮代表吳新文、約20名房屋土地被徵收的居民,也特別搭乘遊覽車北上陳情。
吳新文表示,玉里屬花東地區偏遠地區,建築成本較其他鄉鎮高,居民願意支持重大交通建設,依自治條例第16條規定,每年7月1日要按照前1年,行政院主計處營造工程物價總指數年增率調整,如今物價指數已來到17.86元,臺東評點價格也有16元,縣府卻還在使用2013年每評點13元規定,損害民衆權益、造成財產損失。
建設處副處長張志豪表示,依自治條例規定,評點依照營建物價指數調整,各縣市政府會依照規定內容,就物價指數的漲幅做調整、檢討,查估金額組成,就是由拆遷建物的面積、構造點數,再乘以評點計算,但建物構造與金額部分各縣市政府都有落差,縣府會再依自治條例檢討評點部分。
專案會議總召黃馨表示,爲保障拆遷戶的居住權益,獲得合理的補償費,請縣府依法參考通貨膨脹、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每年重新評定評點金額,儘速從優從寬調高花蓮建築物拆遷補償價格,並在24日臨時會提出專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