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女神」慘了!無照教操盤撈2000多萬 高院更一審出爐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本報資料照)
被封爲「華爾街女神」的獨立交易員陳莉婷,開課分享投資心法,收取2007萬多元學費,她因沒有投資理財顧問證照,一審判刑3年,二審考量她坦承犯行並認罪與部分學員和解、賠償,依非法經營期貨顧問事業罪改判刑1年,緩刑4年,須支付公庫150萬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31)撤銷緩刑,改判2年2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莉婷是達利國際顧問有限公司之負責人,2016年在達利公司內舉辦課程,並指導學員如何使用國外看盤軟體「Pro realtime」,再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商品特定時點適宜買賣之買賣轉折價位及未來趨勢研判功能之指標予學員,經營證券投資顧問及期貨顧問業務以牟利,共計收取2007萬3852元之報酬。
一審臺北地方法院將陳莉婷依《期貨交易法》之非法經營期貨顧問事業罪判刑3年,併科罰金200萬元,她不服提上訴,二審高院考量她已坦承犯行並認罪,且與部分學員達成和解、賠償,合計賠償417萬8418元,改判刑1年,緩刑4年,須支付公庫150萬元。
檢方不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今(31)日宣判,認爲陳莉婷確實與部分被害人和解,設法彌補損失,此部分符合減刑事由,但她爭取緩刑部分,則不允許,因此撤銷緩刑,改判2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