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廖某一直申訴,最高檢審查認爲原判確有錯誤,依法提出抗訴,再審改判兩人無罪

3月8日上午9時,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向大會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報告顯示,2024年加強刑事審判監督。提出刑事抗訴6530件,法院審結後改判、發回重審佔75.6%。胡某、廖某因強姦罪被判刑而一直申訴,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爲原判確有錯誤,依法提出抗訴,再審改判兩人無罪。馬某搶劫他人銀行卡、逼索密碼,將其殺害後逃離現場,提取現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最高人民檢察院複查該案,補充關鍵證據,以搶劫罪依法提出抗訴,再審改判死緩並限制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