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座友人未系安全帶「1500罰單誰付?」 網勸:看清人品很划算
一對情侶和友人一起出遊,結果後座友人未系安全帶被開罰,好奇該由誰負責支付。(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爲降低交通事故傷亡,法律規定後座乘客須系安全帶,就有網友透露,自己跟男友及友人們開車出遊,途中後座友人因未系安全帶而被開單,好奇罰緩1500元要由誰支付。貼文引起熱議,多數人認爲應由友人承擔,也有人建議上路前要提醒乘客,以利責任歸屬。
一名網友在PTT發文表示,中秋連假跟朋友到宜蘭玩,男友開車載他及友人出遊,男友跟自己都有系安全帶,結果後座兩個友人沒系安全帶被罰了1500元,好奇罰單金額要如何計算,要四人平分還是跟友人索討。
貼文引起衆人討論,「誰沒系誰付錢」、「當然是沒系的出」、「罰單拿給後座看,請他們出錢」、「那兩人全出,1500看清人品,很划算的」、「罰單的事讓他們知道,他們誰沒出到500以上的就放生吧」、「正常來說被罰的會自己出錢,低端人口另當別論」、「酒駕旁邊的人也有責任,朋友沒系安全帶不用提醒嗎」、「有提醒後面付,沒提醒就一起付」。
也有人分享開車都會要求乘客系安全帶,「一般而言如果不是家人,我都會先說不繫被拍到自行負擔」、「身爲駕駛一上車就確認乘客都有繫上安全帶,因爲是罰駕駛,不要考驗人性」、「這是駕駛的責任,所以我載人都會要求系安全帶,不繫或皮的我也不會讓他上車」。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其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未依規定系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臺幣1500元罰鍰;營業大客車駕駛人未依規定系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臺幣2000元罰鍰。但營業大客車、計程車或租賃車輛代僱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系安全帶時,處罰該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