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騙拾荒人員至磚廠免費勞動 法院判決:犯強迫勞動罪

近日,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日前,河南登封法院審理了一起強迫勞動罪的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2022年1月至4月期間,被告人柴某甲夥同柴某乙(已判決)預謀尋找拾荒人員爲其無償勞動賺取利潤,後被告人柴某甲駕駛車輛在鄭州周邊地區尋找12人,以哄騙方式將人拉至鄭州某公司,2022年5月至8月,以暴力、威脅、限制人身自由、不支付報酬等方式強迫上述人員長期勞動,從中獲利17000餘元。法院認爲,柴某甲以威脅等方式強迫他人勞動,其行爲已構成強迫勞動罪。依法判決被告人柴某甲犯強迫勞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對其違法所得一萬七千元,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封面新聞記者 戴竺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