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CH大麻軟糖」列二級毒品 即日起持有吸食轉讓都有罪

法務部

日本去年發生多起民衆食用含有六氫大麻酚(HHCH)成分的「大麻軟糖」不適送醫,禁用HHCH軟糖,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今年3月決議將六氫大麻酚(HHCH)列二級毒品,經法制、公告程序完成後,行政院公告自即日起HHCH爲二級毒品,依法轉讓、吸食、持有都涉刑責。

行政院這次公告增列4項毒品,包括「六氫大麻酚」(HHC)、「六氫大麻己酚」(HHCH)爲第二級毒品、「N-甲基假麻黃」、「3,4-亞甲基雙氧苯基-2-丙酮」爲第四級毒品先驅原料。另將之前列管的二級毒品Parahexyl,修正中文名稱爲「四氫大麻己酚」。

日本去年發生多起民衆食用含有六氫大麻酚(HHCH)成分的「大麻軟糖」不適送醫的案例,決定於去年12月起禁用「HHCH」軟糖。爲此,外交部呼籲國人赴日切勿購買食用,避免危害健康還得面臨刑責。

外交部說,HHCH軟糖是大阪某食品製造公司今年4月製造販賣,標榜食用後有類似大麻的放鬆和興奮效果,雖然一小包不到10顆,最貴的要2萬日圓,最便宜的也要7、8000日圓,已在日本年輕人中流行。有旅日國人因食用HHCH軟糖,出現嘔吐、抽搐、昏睡等身體不適症狀,向駐日代表處求救。

今年3月底,法務部毒審會認爲,HHCH具有成癮、濫用、對社會產生危害之虞,決議列爲二級毒品管制。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製造、運輸、販賣二級毒品者,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引誘他人施用第二級毒品,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轉讓第二級毒品,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施用第二級毒品,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持有第二級毒品,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保護自己、遠離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