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大汽車1條件不符續停牌 明年9月港交所最後期限

澎湃新聞引述恆大汽車表示,在傅曼儀辭任公司非執行董事後,公司未能符合「上市規則」相關要求:公司的董事會須至少有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審覈委員會須至少有三名成員;公司的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須包括大多數獨立非執行董事;以及「上市規則」第13.92條規定的董事會成員多元化要求。

若未能於2026年9月30日前補救導致停牌的問題、履行復牌指引及全面遵守上市規則以使港交所滿意並恢復股份買賣,則港交所上市科將建議港交所上市委員會取消公司的上市地位。港交所有權在適當的情況下施加較短的特定補救期或即時取消公司的上市地位。

恆大汽車的股票已自2025年4月1日上午9時正起暫停於港交所的買賣。目前,恆大汽車還未披露2024年度的全年業績公告。恆大汽車曾在2月3日公告稱,公司迄今未能成功找到能夠幫助緩解集團流動資金問題並推進集團適當重組的戰略投資者或買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