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廠2號機延役可能嗎?郭智輝:須地方支持興建幹貯設施

經濟部長郭智輝(圖左)出席立法院會接受質詢。(圖/趙雙傑攝)

臺電核三廠二號機5月17日即將停機,在野黨立委主張修法將延役大限延長至60年,然而核廢料幹貯設施尚未順利興建,可能成爲一大難關。經濟部長郭智輝15日於立法院答詢時說,現在二號機燃料池空間不足,需要地方支持興建幹貯設施。

立委關注,美國在臺協會(AIT)處長谷立言日前稱,可以給臺灣包括核能的可靠能源來源,行政院長卓榮泰是否不排除新的核能選項?卓揆迴應,「我們願意開放討論、學習,甚至一起來做有必要的研究,都是應該的」。

卓榮泰說,能夠沒有安全顧慮、沒有核廢料,而且有共識、全民都接受,政府對新的核能技術採開放態度,來共同討論學習、甚至研發。

至於核三廠除役在即,郭智輝說明,依照現行《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規定,執照年限是40年,臺電必須遵照核安會的規範執行,現在覈三廠二號機燃料池的空間是不足的,所以沒辦法穩定運作到60年,需要地方支持興建幹貯設施。

郭智輝續指,如果這些命題都有辦法解決,相信立委的建議(指善用核三廠),大家都能來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