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廠未來 在賴總統一念間
核三廠延役公投案,同意四三四萬餘票、不同意一五一萬餘票,代表支持核三廠延役的人數遠遠高於反對的人數(百分之七十四比廿六),也代表百分之七十四的公民不接受「非核家園」政策。可是因爲投票率偏低,最終有效同意票未過選舉人數百分之廿五的門檻,公投案未通過。
然後呢?核三廠會不會延役?答案跟公投前一樣,一切在賴清德總統的一念之間。通過的公投案對執政者有沒有拘束力,要看執政者的民主素養。核三延役公投未通過,但並沒有任何法律規範核三廠不能延役。然而可以預期的是,反核團體或再生能源利益團體會以此爲藉口,阻擋核三廠的延役。
賴政府團隊對於臺灣電力系統陷入泥淖心知肚明,臺灣需要核能,國內工商團體的建言、美國在臺協會的明示、黃仁勳的提醒,句句到位。在公投前後,賴清德就說核安會已在草擬審查辦法,臺電公司也在進行安全檢查。這也是他說核三廠延役兩個必須要做的事。如果他沒有規畫讓核三廠延役,做這些事幹什麼?
對賴清德而言,反核基本教義派的反彈是另一個考量。他曾說「非核家園」不是民進黨的神主牌,以其目前的言論,等同於實際宣示放棄非核家園政策。真正的問題是,賴總統說的話是不是在忽悠民衆?還是真的有行文要求相關單位確實執行?揣摩上意是職場的生存法則,公務體系的基層人員,對於政治人物高來高去的宣示,會無所適從,媒體的報導真的是長官心裡所想嗎?媒體上的話可以做爲公文籤辦的開場白嗎?政治人物在媒體上的發言,可以視爲對全民的承諾嗎?
如果賴清德總統真的有正式公文指令,相關單位劍及履及地從事工作,我們認爲核三廠兩年後可以恢復供電。但如果大家忙於揣摩、陽奉陰違、應付了事,以核能電廠需合乎法規要求的嚴謹程度,核三要重啓恐怕與遙遙無期相距不遠。
這次公投還有一個效應,就是國內反核團體,如公民行動聯盟、全國廢核平臺可能走入歷史。
二○一八到今年三次核能相關的公投(以核養綠、核四商轉、與核三延役),擁核與反核討論的議題幾乎沒有差異,贊成核能的人對於反核團體提出的論述,包括安全性、核廢料、與地震影響每次都有明確迴應;但反核團體對於擁核者所提,臺灣需要的能源供應安全、發電價格的平穩、以及減少二氧化碳與空污的排放,幾乎都沒有任何迴應。
民衆黨邀請反核團體與擁核者擂臺,但所有反核團體都拒絕派代表參加。一羣只能躲在鍵盤後的工作者,又怎麼說服民衆接受你們的立場?在公投中表現的無助與無能,未嘗不是這次公投同意與不同意票如此懸殊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