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廠核廢料移不出去 地方盼有補償
核三廠今晚停役,朝野仍爲是否延役吵翻天,但無論延役與否,核三廠產生的放射性廢棄物該如何處理無法迴避,核三廠核廢料無處去,目前只能暫存廠內。
恆春鎮長尤史經說,這些核廢料都放在覈三廠這麼久了,移也移不出去,最終處置場因爲民衆反對,恐怕永遠都建不成,既然只能放在原處,希望臺電能以最終處置場的待遇,給予地方相對的補償回饋。
不具名核能專家表示,核三廠的核廢有高、放射性之別,高放射性爲燃料棒,會放置廠內燃料池降低溫度;低放射性則爲固化廢棄物、廢粒狀樹脂、廢過濾芯、底灰等,經固化濃縮後放置在桶內。
根據臺電核三廠二○二三年度放射性廢棄物營運管理運轉年報,截至當年底,核三廠低放射性廢棄物總貯存量爲九九九七桶,分置於廠內的五處貯存區(庫);至於高放射性燃料棒數量,依據核安會網站資料,截至今年四月十日共三七八五束。
核能專家指出,世界各國爲徹底解決放射性廢棄物問題,均致力推動建設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國際間對危險度較高的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一致採行「深地質處置」,包括芬蘭、瑞典、法國等國都有實質進展。
專家說,國人對核廢料最終處理場這種嫌惡設施,仍無法接受設在自家旁,迄今僅通過低階放射物選址條例,高階放射物選址條例至今沒下文,要設處置場根本「依法無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