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友吵架借酒消愁,酒後醉駕上高速,已判刑!
來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2025年5月22日,雲南保山。凌晨4點多,交警接到報警,稱有一輛小轎車停在天猴高速歡喜坡隧道出口的應急車道,司機疑似醉駕。交警立即趕到現場,發現該車副駕駛位車門大開,駕駛人蔣某則坐在副駕,渾身酒氣濃烈。
將其叫醒後,蔣某不知是醉懵導致記憶錯亂還是爲了逃避處罰,當場“無中生友”稱是朋友開的車。直到交警出示其獨自駕車上高速的監控證據,他才承認是自己開的車。
經查,蔣某和女友鬧矛盾後借酒消愁,喝了一瓶白酒後駕車上高速準備去騰衝,行至事發地點時,因醉酒導致頭痛,便停下來休息。
經呼氣檢測,蔣某呼氣酒精含量爲127mg/100ml,後經血檢,結果爲148.82/100ml,屬醉駕。
2025年7月30日,法院判決蔣某觸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2個月,緩刑3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同時其駕駛證也被交管部門吊銷,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