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濱公園車阻隔絕 綠委:不應以任何理由限制身障者行動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今(9日)與民團共同舉行記者會,呼籲經濟部水利署改善車阻設置與出入口動線規劃。(林月琴辦公室提供/王千豪臺北傳真)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今(9日)與民團共同舉行記者會,針對近期河濱公園車阻爭議,呼籲經濟部水利署應廣納外界意見,儘速檢修「經濟部主管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設計標準」草案,改善車阻設置與出入口動線規劃。林月琴說,國家不該以任何理由,限制障礙者的行動。

林月琴今天與鄭豐喜文化教育基金會執行委員陳明裡、臺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副秘書長劉於濟、行無礙聯盟秘書長許朝富、臺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主任Yukih Pupuy、臺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秘書長林君潔共同召開記者會。

林月琴表示,我國2014年訂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明白揭示保障身心障礙者人權的規定,具有國內法律效力。自此,法規及行政措施都應該參照公約意旨與精神推動。然而,施行法落地實施以來,至今已經超過10年,仍舊看到許多障礙者,在「社會生活參與」及「休閒文化權」方面,受到不合理的硬體障礙或法規漏洞所阻擋。

林月琴說,令人沮喪的是,這些障礙者遭遇的困難,不僅缺乏適當申訴管道表達意見,更常見到主管機關以非權責單位爲由,讓障礙者輾轉往返在各級機關不友善的行政程序之中,最後仍舊未能得到適切的處理與迴應,而新北市政府與經濟部水利署在河濱公園出入口車阻的設置爭議,就是一個典型的案例,兩個主管單位都認爲自己沒有問題。

林月琴強調,國家不該以任何理由,限制障礙者的行動,更遑論設置阻擋不了車輛進出的無效路阻,唯一擋下的,卻是本應享有平等親水與從事休閒文化活動的障礙者,這不該是進步國家會出現的問題。

陳明裡表示,任何型式的車阻設計都會阻礙行動不便者參與社會日常生活休閒活動與運動,政府部會應落實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並且制定相關無障礙設施設計標準、規範,及要求地方政府單位遵守確實執行。

劉於濟指出,河濱公園等設施,可促進障礙者休閒、運動等活動,不應該有任何形式的路阻,妨礙輪椅、代步車、運動類輔具進出。同時在各場所的設施也應該考量障礙者不同角色的需求,例如哺乳室也應該要有無障礙服務站,以及電動輪椅充電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