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法院審理假冒“獅峰”註冊商標案

本報杭州3月19日電 (記者劉軍國)“往年辛辛苦苦炒的茶葉被假貨擠佔市場,如今看到法院動真格,心裡更有底氣了!”春茶開採前夕,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舉辦的“法護茶香”公衆開放日活動中,龍塢村茶農代表在旁聽完涉茶案件庭審後感慨。

3月20日,西湖龍井將迎來全面開採。爲護航春茶產銷,西湖區人民法院3月18日開展專項司法行動,邀請20餘名茶農、茶企代表及媒體記者走進西湖景區旅遊法庭,現場旁聽一起假冒“獅峰”註冊商標案庭審。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楊某未經浙江省茶葉集團授權,擅自使用“獅峰”商標包裝非西湖龍井茶產區的茶葉,非法經營額達6萬餘元;被告人董某明知系假冒產品仍通過網絡渠道銷售,非法經營額超10萬元。法院以假冒註冊商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分別判處楊某、董某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作爲我國首批地理標誌保護產品,西湖龍井品牌價值連續5年位居全國茶葉區域公用品牌榜首。近年來,杭州法院聚焦老字號品牌保護,通過大力打擊侵權行爲,構建聯動協作機制,設立共享法庭,推動名茶品牌司法保護聯盟擴圈增容,有力維護了茶農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 人民日報 》( 2025年03月20日 08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