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特部前上校「從上到下」摸女兵胸部 慘丟飯碗判罰30萬

女兵跑步 航特部前上校摸她胸 懲戒法院判罰款30萬元。(示意圖/shutterstock)

前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王姓上校,2020年伸手攔阻1名跑步到戶外停機坪的女上兵時,乘機碰觸女兵胸處,再慢慢沿着女兵上胸滑行將手抽回。懲戒法院斥責王男言行不檢之行爲,影響部隊領導統御及軍紀維持,損害軍譽及形象之程度非輕,判罰款30萬元,可上訴。

王男在2020年9月29日上午在大禮堂舉辦參訪活動場地預檢,他通知女上兵擔任攝影紀實人員,她攜帶相機自禮堂穿廊往室外停機坪合影地點方向跑去,王男乘她跑步不及防備,在禮堂門口處,突然往前伸出右手橫舉攔阻她去路。

王的右手臂至手掌部碰觸她胸部,並告知她不用過去了,而乘機將其右手臂緊貼於她左胸上緣處,持續停留數秒後,始慢慢沿着她左胸上緣往下滑行將手抽回,致她有不舒服、恐懼、焦慮、憤怒等感受。

刑事部分,臺南高分院考量王男與被害女兵已經成立和解,賠償15萬元,以性騷擾罪判決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接受3小時之法治教育課程確定。

監察院移送懲戒部分,懲戒法院審酌王爲國軍資深政戰主管,本應謹慎自持,以身作則爲軍士官兵之表率,竟無視於國軍法紀規範,且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之觀念,爲逞一己私慾對屬下爲性騷擾行爲,判決罰款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