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話地方首長勿混淆視聽 政院:最終歲計賸餘非超收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在野主張中央去年超收5200多億元,應儘速浦發現金1萬元。行政院指出,地方首長對「公共債務法」等相關規定並不陌生,也理解沒有所謂的「超收」,且實收超出預算數並不等於「最終歲計賸餘」,希望地方首長不要持續誤導大衆,混淆視聽。

普發現金議題持續激起朝野攻防,臺北市長蔣萬安今天說,中央去年超收5200多億元,4年超收1.8兆,希望政府依法儘速將1萬元發給民衆;臺中市長盧秀燕昨稱,行政院長卓榮泰說去年超徵稅額5283億元只剩300多億元,必須要查。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指出,相信地方首長應該都清楚決算書,所謂2024年度實收超出預算數的5000多億元是包含中央及地方在內的全國數字,依法地方政府會分配到700多億元,另也還要撥補基金,中央政府實際上僅有3757億元。

李慧芝表示,在這3757億元當中,依據公共債務法第12條等相關規定,必需要優先償債1900多億元,因此113年度歲計賸餘預估只會有1641億元,目前已經計入中央累計歲計賸餘4436億元之中,而政院版本強化安全韌性特別條例就預計使用其中的4100億元。

李慧芝指出,地方首長都擁有多年執政經驗,應該對於公共債務法等相關規定並不陌生,也都理解並沒有所謂的「超收」,而且實收超出預算數並不等於「最終歲計賸餘」,希望地方首長不要持續誤導大衆,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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