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工作停看聽 避免淪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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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詐騙手法衆多,日前臺中有兩名女大生誤信網路徵才,結果被帶到柬埔寨受困詐騙園區87天,向家人求救後終於返家;時序進入暑期學生打工旺季,人資專家楊宗斌警示,若徵才業者打着「持觀光簽證」就能赴海外打工,9成都是騙人,一定要謹慎赴約,因爲海外人生地不熟,一旦護照被收走、行動又被幫派控制,真的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楊宗斌解釋,臺灣人赴海外打工,不論去已開發國家或是開發中國家,試想當地人都怕工作機會被搶走,官方怎麼可能容許持有觀光簽證外國人在當地工作,一定要申請工作簽證後,才能前往海外赴約。
楊宗斌建議,海外打工除工作簽證外,抵達當地後應主動就近向我駐外館處登記,不僅有利駐外單位瞭解打工青年動態,當發生天災、動亂、急難救助或協尋請求時,纔有足夠資訊立即聯繫提供協助,此外,海外停留期間,應隨時與國內家屬親友保持聯繫,以免親友尋找不着而焦急。
外交部也提醒,海外打工要妥慎簽訂勞僱契約,尤其成年人在合約上簽名要負法律責任,中途違約造成法律糾紛,可能會影響國外居留身分,建議與僱主簽約前,宜先行充分了解工作性質、是否爲非法工作、薪資與工時是否符合當地法定標準、有無參加社會保險或勞工保險、終止契約事由,以及自身體力、能力能否勝任等。
臺灣也詐騙猖獗,根據「165打詐儀表板」統計資料顯示,今年5月(單月)受理了1萬6003件的詐騙案件,財產損失高達87億2967萬元;楊宗斌表示,詐騙歪風很容易誘導想賺快錢的打工族無辜受騙,因此,若打工要求借帳戶、ATM代領現金轉交等,不靠勞力就能謀取高時薪,要當心打工陷阱,因爲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也有打工族明知犯罪仍以身試法,但這屬於「詐騙共犯」,千萬不要爲了多賺點錢,最後有牢獄之災,一點都不划算。
楊宗斌表示,打工尋職反詐騙要牢記「七不四要」原則!所謂「七不」是指不繳錢、不購買、不辦卡、不隨意簽約、證件不離身、不飲用、不非法工作;「四要」是要陪同、要確定、要存疑、要注意就業隱私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