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婦赴泰打工淪豬仔 警逮5人蛇

刑事局中打2日宣佈偵破以26歲張姓男子爲首的人口販運集團,今年2月與3月發動搜索帶回張男(左)等5人。(民衆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中部地區3名婦人去年遭犯罪集團以「短期高薪打工」誘騙出境,卻被囚禁在緬甸淪爲詐團工具人。因3名婦人業績不佳,當地詐團向其中2人在臺家屬勒索40萬元和65萬元後釋放,另1人經警方營救回臺。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2日宣佈偵破這個人口販運集團,將張姓主嫌5人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復訊後,諭知張嫌4人交保,另1嫌因遭通緝發監執行。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25歲張嫌自去年10月起,找來53歲朱女和43歲洪男擔任招募員,以到泰國賭場擔任開分員及申請帳戶等理由,誘騙52歲陳姓、58歲胡姓和62歲沈姓婦人出境,由34歲張男和41歲沈男送機與監控,確保3人順利搭機。

3名婦人抵達泰國後護照即被當地詐團收走,並由詐團成員持槍押往緬甸苗瓦迪地區拘禁,關在房舍從事詐騙工作,3人因配合度低或年紀大學不會等因素,工作成效不佳,詐團向3人在臺家屬勒索贖金,陳和胡的家屬順利籌到40萬元和65萬元付贖後,去年自行搭機返臺;另沈婦籌不出錢,幸在園區遇到有「小翁立友」之稱的臺灣商演歌手陳康嶽,靠對方脫逃,再透過刑事局國際刑警科協助救援,於3月間搭機返臺。

去年底,刑事局中打陸續接獲家屬報案,再加上返臺被害人的筆錄資料,報請臺中地檢署檢察官戴旻諺指揮偵辦。專案小組於今年2月和3月間前往中市大里、北屯、西屯和彰化員林等地,拘捕張嫌5人,查扣現金1萬8800萬元、手機、筆電、金融卡、存摺、健保卡及自然人憑證等贓證物。

警詢後,將張嫌5人依涉犯以詐術使人出國、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中檢偵辦,檢察官復訊後,諭知張嫌以5萬元交保、朱女3嫌各以3萬元交保,另洪嫌另因妨害自由案被判刑3個月,未到案入監遭中檢通緝,檢方發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