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女遭騙泰國打工淪豬仔!家屬付6位數贖金救人 主嫌僅26歲
張姓男子組成詐騙集團,誘騙陳姓、胡姓和沈姓3名婦女出境到泰國當豬仔,張男等5人則於近日被逮捕。(圖/翻攝畫面)
臺中市26歲張姓男子夥同53歲朱姓女子、43歲洪姓男子等人組成詐騙集團,以赴泰國擔任賭場開分員、高薪職缺爲誘餌,誘騙陳姓、胡姓和沈姓3名婦女出境,被害人到泰國後立刻被收走護照,並轉送到緬甸進行詐騙,但因表現未達詐團要求,歹徒又向家屬要求40萬到65萬元的贖金,其中2人被家屬救回,沈女則在警方介入下返國,警方則於近日破獲該集團,全案依法偵辦。
據瞭解,朱女和洪男在集團內擔任招募員,2人以2024年10月開始,以短時間、高獲利工作爲誘餌吸引民衆出國工作,他們再找上過去打工認識的陳姓、胡姓和沈姓女子將她們誘騙出境。
34歲張男和41歲沈男負責送機與監控工作,3名被害人一入境,護照立刻被收走,並遭持槍押到緬甸苗瓦迪地區從事詐騙工作,但3人因「業績不達標」,當地詐團於是要求被害人的家屬付贖金,陳、胡的家人付出40到65萬元將2人救出,沈則在刑事局國際刑警科協助救援下,於3月搭機返臺。
而中部有多位民衆出國「打工」後行蹤不明也吸引警方注意,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持續追查,發現張男爲首的集團涉嫌人口販運和詐騙國人出國,立刻報請臺中地檢署檢察官戴旻諺指揮偵辦,並與中市警案分局、臺南市刑大與新營分局共組專案小組。
專案小組於今年2至3月展開搜索行動,陸續在臺中大里、北屯、西屯及彰化員林等地查緝張男等5人,現場查扣現金1萬8800元、手機7支、筆電1臺,並搜出多張金融卡、存摺、健保卡與自然人憑證。
警方則依涉嫌詐術使人出國、妨害自由等罪嫌將5人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張以5萬元交保、朱等3人以3萬元交保,而洪男則另因妨害自由案被判刑,而他因沒有入監而遭通緝,訊後被解送歸案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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