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並享受優惠政策的高端緊缺人才實行清單管理 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徵

財聯社8月19日電,海南發佈《海南自由貿易港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高端緊缺人才清單管理辦法》,對2022年發佈的舊辦法進行優化和完善。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並享受優惠政策的高端緊缺人才實行清單管理,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徵。享受優惠政策應滿足下列條件:(一)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累計居住滿183天,合理的離島出差、休假、學習培訓天數可計入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居住天數,但實際居住天數不得少於90天。(二)屬於海南省各級具有人才認定權限的部門單位所認定的人才或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收入達到30萬元人民幣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