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臺涉企行政檢查條例 9月1日起施行

人民網海口8月13日電 8月12日,海南省新聞辦公室召開“海南自貿港政策解讀”系列發佈會——《海南省涉企行政檢查條例(試行)》專場,詳解《海南省涉企行政檢查條例(試行)》(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共29條,自9月1日起實施,是全國首個以地方性法規形式嚴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將行政措施和地方實踐上升爲法規制度,爲嚴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提升監管質效給出了“海南方案”。

海南省營商環境建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王雪皓表示 ,《條例》以“精準監管、無事不擾”爲原則,推出多項創新舉措,重點把握了三個方面。

一是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強調規範涉企行政檢查,國務院辦公廳也印發了相關意見。海南此次以地方性法規形式規範涉企行政檢查,爲全國提供了“海南方案”。​ 二是着力提升政府治理效能。規範行政檢查是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核心,海南通過實施分級分類監管、統籌 “綜合查一次”、推行 “亮碼檢查”、推進包容審慎監管、實施非現場監管以及加強數據歸集共享等舉措,優化檢查方式,減少入企檢查頻次,提升自貿港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三是積極迴應企業關切。針對企業反映的檢查事項多、頻次高、隨意性大等問題,《條例》細化了行政檢查標準和程序,防止重複、多頭和隨意檢查。同時,強化企業權益保護,列舉了十三類禁止行爲,並提出具體保護措施,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市場活力。

規範涉企行政檢查對激發市場活力、優化營商環境至關重要。下一步,海南省將聯合各市縣和部門,加強《條例》宣傳解讀,確保其落地見效,推動營商環境持續優化,助力企業健康發展。(毛雷 實習生賈貴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