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全市範圍內禁止投放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海口市交通運輸和港航管理局5月31日發佈通告,目前,海口市電動自行車的保有量已經超過230萬輛,考慮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停放資源承載量及共享電動車與共享單車服務模式和功能相同,均服務於短距離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駁換乘等,現階段海口市全市範圍內禁止投放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包括以租賃(日租)、旅租等任何形式變相開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相關業務。已在海口市(包括但不限於學校校園)違規投放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的企業,自通告之日起3日內自行回收本企業車輛,對逾期未回收的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將聯合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