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館前館長涉霸凌、違法進用姻親遭彈劾 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前館長陳素芬。(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詹詠淇/臺北報導

監察院今(15日)表示,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前館長陳素芬涉職場霸凌,並違法進用二親等姻親,違失情節重大,監察院通過監察委員浦忠成、張菊芳所提彈劾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察院指出,海科館前館長陳素芬於館長任內,對同仁有職場霸凌行爲,且情緒控管能力不足等,經教育部職場霸凌防治及申訴處理專案小組調查後,認定其行爲構成職場霸凌,監察院調查後亦認定其行爲已符合教育部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作業要點第3點所稱之職場霸凌。

監察院說,陳素芬明知廖女爲其二親等姻親,仍進用爲臨時人員,違反教育部所屬機構作業基金進用編制外人員實施原則第6點(二)、海科館臨時人員管理要點第7點(三)、海科館臨時人員勞動契約第7點第1項明定「機關(構)首長不得進用三親等以內之姻親」之規定。

監察院表示,陳素芬於2022年至2024年覈定廖女考覈、敘獎及其本人之敘獎均未自行迴避,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6條第l項規定,經監察院裁罰新臺幣50萬元。

監察院指出,12月2日審查通過監委浦忠成、張菊芳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察院補充,該案已於12月15日公告彈劾案文及其審查決定書。審查委員施錦芳附具決定不成立理由略以,教育部已調整陳員職務,並予一大過懲處,懲處處分應已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