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央企:一句“參公”毀所有
2019年給一家省會城市國企做管理改革,訪談中,一位領導思考問題的深度,讓我眼前一亮,尤其是對企業與政府的理解。他說,企業因爲業務需要,外地一個非常重要的客戶來企業參觀,有可能達成合作。於是在公司大廳擺了幾盆花,以示歡迎。確實,那次客戶到訪雙方達成了重要合作。但是接下來,就因爲這幾盆花,發生了“意外”。
當地紀檢部門在巡查工作中,“偶然”發現了這幾盆花的“問題”。於是,在巡查反饋“小範圍交流”中指出,這是浪費、形式主義、不務實工作…
這位企業領導,之前一直在紀檢部門工作,是一位資深的紀檢戰線上的“老兵”,因爲臨退休,剛到國企一年多。此時此刻,他坐不住了,說了一句看起來完全喪失“理智”的話——“你們根本不懂企業!”,他接着說,“企業需要真刀真槍的是去市場上競爭業務,需要比拼企業的產品、服務,需要最大限度的平衡成本和效率。你們隨隨便便幾句話,就把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行爲,定義爲了“浪費和形式主義”是因爲不瞭解企業,請你們多到企業調研,多去了解真實的企業!”
接着,他半慚愧的笑着說,“這幾個小後生(巡查人員),給我老大哥面子,他們瞭解我性格,都是爲了工作,我說的不恰當的,他們不會往心裡去。”
後來,他非常認真的說“如果現在讓我再回到紀檢部門,後續我再到國企檢查巡視,我會有完全不一樣的視角,去發現真正的問題,查找真正的隱患,而不是抱着本本主義去刻舟求劍”。
實務中,很多地區對國企的紀檢/巡視/審計,直接照搬“行政事業單位”的管理,使得所有的國企改革政策落地成爲了“空談”。有些可以參照(1%,比如組織部門管理的幹部),但是更需要根據國企特點打造針對性的監管體系(99%)!
國企,不管從何種角度來闡釋,說到底,還是“企業”,既然是企業,就有“企業對應的規則”;“國”更多在表述“經營收益”的歸屬問題,說白了,爲誰“服務”的問題。
“行政事業單位”,他們更多職能的是“價值再分配”;但是國企需要去“創造價值”。
譬如汽車,油門和剎車是兩種性質的部件,儘管同屬於一個整體,但是不能把對“剎車系統”的要求,僵硬的套在“油門”上。既要汽車高速行駛,又要不踩/少踩油門,最後的結果,汽車只能“原地怠速”,或者“趴窩”…
2024年9月2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關於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的意見》,再次強調了1993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的現代企業制度“十六字”方針: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
三十多年過去了,“政企分開”的真正落實,依然“在路上”。
尤其是,現在很多地區,簡單粗暴的對國企實施全面的“參公管理”;且不說紀檢/巡視/審計,甚至國企日常的生產經營活動,都要參照“行政事業單位”…活生生的把國家層面的國企改革政策要求和精神撕得粉碎,然後再踏上幾腳!
最後,希望各地國資,一定要打造適合國資國企的監管體系,尤其是針對國企業務特點的專門性的監管體系。而不是一句“參照行政事業單位”!
之前解放軍有個“八一籃球隊”,籃球隊的使命是球場上獲取勝利,隊員參加比賽,需要“籃球服”吧,總不能一句“參照一般軍人”,讓隊員穿着“禮服和常服”去比賽吧?之於今天的國企,很多國企是穿着“禮服”在球場上“打比賽”...
如果這一點,你做不到,也搞不成!我還有最後一點點建議——針對企業的紀檢巡視小組成員,一定選擇那些具備企業任職經歷的人,他們往往更瞭解企業的運行邏輯,監督更具針對性!
後記:請原諒我的懦弱和優柔寡斷!其實這篇文章,寫好一週多了,一直沒發,一是不想談這類話題;;但同時,我常年在一線的經歷,耳聞目睹,“某些方面”確實有愈演愈烈之勢,寫這篇文章,希望能對各地的國資國企監管起到借鑑和提醒作用。言語不當之處,多批評,見諒!
感想:“戴着鐐銬跳舞的大象”,這“鐐銬”,是越來越沉重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