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引起火災,陽泉一男子被行拘

來源:陽泉日報

4月3日

郊區公安分局依法查處

一起過失引起火災案件

經查,白某在郊區平坦鎮某地進行電焊作業時,因未採取安全防護措施,致使濺出的電焊火花引燃廠區周邊荒草,繼而發生火災,過火面積約爲3.4公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郊區公安分局依法對白某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

警方提示

當前正值森林草原高火險期,任何單位或個人均應嚴格遵守禁火防火有關規定和《通告》,強化火源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對過失引發火災等違法犯罪行爲,公安機關將依法嚴懲。

來源丨陽泉郊區公安微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