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奶粉別當一般垃圾丟!正確棄置方法曝 少一步驟6000元掰掰
過期的奶粉以及其他食用性粉狀物如玉米粉、番薯粉,都不可以直接丟垃圾車,否則容易發生粉塵爆炸。(資料照、北市環保局提供)
食材放到過期,不少人第一時間的反應都是包一包丟垃圾車,但有部分較爲特別的是不能丟垃圾車的,例如奶粉就是一例,不只奶粉,麪粉、番薯粉等食用性粉狀物若遇到高溫,就可能發生粉塵爆炸,環保局也公佈正確棄置法。
2018年宜蘭曾發生垃圾車在收運過程中爆炸意外,威力之前大,後車鬥整個被炸開,造成清潔員與民衆受傷,一旁民宅玻璃也被震碎,後續又陸陸續續傳出多起垃圾車意外,警消研判有民衆在垃圾中放入了氣體瓶罐或是食用性粉狀物品才釀起意外。
臺北市環保局2019年10月就發佈聲明稿,表示民衆未妥善實施垃圾分類,投入垃圾車經過壓縮後造成起火事故,因此公佈5大類物品千萬不可直接丟入垃圾車,除了上述提到的高壓瓶罐與食用性粉狀物,還包括金紙、離電池與滅火器等物品。
1.高壓瓶罐:包括髮膠罐、造型噴霧、芳香劑、殺蟲劑等含有易燃氣體或有機溶劑,遇到高溫或壓縮易引爆,回收前應至空曠處將內容物排出。
2.食用性粉狀物:如奶粉、麪粉、番薯粉或其他調味料,可加入水攪拌後,當作廚餘回收,因爲這些粉狀物達到一定濃度遇上高溫,就可能引起粉塵爆炸。
3.金紙或香灰餘燼:要等到澆水餘燼全滅後再裝入專用垃圾袋集中後丟垃圾車,否則未燃燒完全,可能會在垃圾車內悶燒。
4.鋰電池及行動電源:鋰電池及行動電源爲回收物,不可丟置垃圾車,否則經過擠壓後容易起火燃燒。
5.滅火器及瓦斯桶:請民衆循逆向回收管道,將該物品交付原購買店家進行回收再利用。
環保局示警,若未確實分類,不僅會造成危險,且可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處新臺幣1200元到6000元罰鍰,呼籲民衆做好垃圾分類,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