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機票退票新制!當天才退手續費擬收3成 越晚取消越貴

▲國內線機票退票將有新制,當天退票手續費擬收30%費用。(示意圖/記者謝婷婷攝)

記者李姿慧/臺北報導

現行國內機票退票會被收取10%退票手續費,交通部民航局正研擬國內機票退費新制草案,未來3天以上連假國內機票退票,將依照距離班機起飛日長短收費;其中,當天才退票將收取票面價30%爲退票手續費。此外,若因生病或奔喪無法搭機,舉證後退票可免手續費。

交通部昨(7日)預告修正「國內線航空乘客運送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針對3天以上法定連假疏運期班機,爲使有限空運資源能於航班起飛前可充分利用,增訂原售票單位得距航班起飛日之期間長短收取退票費用。

根據草案規定,航班起飛日前7日以上辦理退票,退票手續費將維持票面價10%費用;於航班起飛日前1至6日辦理退票,增訂可收取票面價20%退票費用;於航班當日起飛前辦理退票,新增可收取票面價30%退票費用。

▲國內線機票退票新制草案。(圖/ETtoday整理製表)

此外,新預告法規也訂定,乘客因奔喪、個人疾病或不可歸責事由致無法搭機,於航班起飛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辦理退票,可免收退票費用;如因不可抗力所致,無法於航班起飛前退票者,售票單位得依其證明,酌情從寬處理,譬如得免收退票費用等。

「奔喪」範圍界定參酌勞工請假規則、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及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法規所定給予喪假對象,例如:父母、繼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子女、兄弟姊妹、配偶、配偶之父母、配偶之繼父母、配偶之祖父母等。

民航局說明,3天以上連假依照距離搭機日期限長短訂定退票手續費,並不是爲了多收費,而是因爲連假期間機位資源有限,希望能有效運用,一般週休假日或平日,仍維持1成的退票手續費,相關草案預計預告60天蒐集各界意見和資料,列爲後續修法作業考量,且還需要與行政院消保處開會討論,新制上路時程目前難以評估。